新修订《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明年1月实施
新快报讯 (记者 黄琼 通讯员王博饶玲)学校女厕应多于男厕、不得单独留未成年人于机动车内、确有悔改的学生处分记录应消除……明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下称《条例》)将开始实施。
《条例》突出家庭保护和人性化关怀,如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放任未成年人夜不归宿,不得让其脱离监护单独居住,已满16周岁并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除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各种名义占用未成年学生寒暑假期、法定节假日集体补课。学校女卫生间人均实际使用厕位数量应当多于男卫生间厕位数量。学校和教师应当允许未成年女学生在经期内不进行剧烈体育活动。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教师不得张榜公布未成年学生的考试成绩名次。
《条例》明确规定学校不得组织未成年学生参加营利性及不利于其身心健康或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那么学校组织学生迎宾是否禁止呢?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条例》修订起草小组组长杨建广表示,其并不包括在《条例》中所规定的情形中,一般来说学校礼仪迎宾虽然为众多家长诟病,但并未到需要法律来进行管理的程度。他认为,学校组织学生进行礼仪迎宾等并无不妥,但需要在学生自愿的情况下进行,同时一旦耽误相关学业就必须补课。
未成年蹲监近半因抢劫
广东五年判刑55509人,最高时46%未小学毕业
新快报讯(记者黄琼)记者昨日从一份来自省高院的分析论文中获悉,2003年至2007年,广东法院共判处未成年罪犯55509人,约占判决刑事罪犯总数10%,约占同期全国法院判处未成年罪犯总数10%!
据介绍,过去5年的未成年人犯罪中,犯罪类型相对集中,以抢劫、抢夺、盗窃等侵犯财产型犯罪为主。两抢一盗犯罪人数共占五年来判处未成年罪犯总数的81%,其中被判处抢劫罪的未成年罪犯占未成年罪犯总数的47%,被判处盗窃罪的未成年罪犯占21%,被判处抢夺罪的未成年罪犯占13%。其中共同犯罪和集团犯罪占相当比例,其中2006年最高时占当年未成年人罪犯的22.6%。
众多未成年犯普遍文化程度偏低,农民和无业人员犯罪所占比重大,小学以下文化程度最高时比重达46%。以非户籍人口犯罪居多,外来人口、流动人口占了大多数。据调查数据显示,广东省未成年罪犯中有51.8%是外省人,48.2%的本省未成年罪犯中,还有相当多的是省内流动未成年人。
(责任编辑:刘晓静)